荣获“2005中国法官十杰”称号的是:
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人民法庭审判员金桂兰、
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学军、
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钟蔚莉、
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费云龙、
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定远寨人民法庭庭长李昆仑、
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赵爱彬、
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姚丽青、
解放军军事法院北京军区天津军事法院院长杜建军、
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袁月全、
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新街人民法庭庭长刘晓金。
十杰法官同时还获得了组委会颁发的“金法槌奖”,另外23位候选法官获得了“银法槌奖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