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家港、厦门、青岛、大连、宁波、深圳、包头、中山、烟台、天津和平区、上海浦东新区、北京西城区……今天,这12个城市(区)在经过全国性严格评选之后,终于如愿戴上了“全国文明城市”这顶桂冠。这是我国首次评选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。
20多年来,我们一直在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,但却没有一座城市曾获此殊荣。如今,这12座城市,经过不懈努力,过五关斩六将,终于得成正果,确乎可喜可贺!它们为全国数百座城市树立了一个个榜样,一个个典范,供我们参照、学习、借鉴。
然而,如此规模宏大的一次全国评选活动,其意义绝不是为了单纯树几个城市样板,相对于结果来说,评选的过程具有尤其突出的价值。一方面,没有评上的大部分城市,也在实际的参与过程中提高了城市的文明程度,给老百姓带来更多的实惠。另一方面,这次测评不是像原来那样兴师动众地进行,而是采用暗访的形式,所以城市文明的工作要做在平时,靠平时的工作让老百姓得到实惠。这其实是一个导向。如果现在不努力按文明城市的要求去为生活于此的老百姓做实事,3年后的下次评选,还可能因为老百姓的满意度不高而失分。这个导向与建设和谐社会、小康社会的出发点是相吻合的。
而尤其重要的是,通过此次“文明城市”的评选,能够让人们对“城市文明”的概念建立起科学、准确的认识———对于我们这个城市化刚刚起步的国家而言,这一点,比评出多少个“文明城市”更有意义。文明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,指标体系难以确定,许多定性指标难以量化,主观指标难以测量。而中央文明委制订的厚厚一本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》,对评选的标准、内容细则等一一加以明确,则不仅保证了评选的科学公正,具有实操性,而且对文明城市的长期建设有利。就算城市的领导换了,他只要拿到这个测评体系,方向就明确了,要求也具体化了,如此,便可以保证城市文明的建设不再是突击式的,而是持续式的。文明城市只是一个理想的设定,不可能一下子全都实现。这次评选只是一个开始。
关注结果,更注重过程;只有起点,没有终点,这是我们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有的态度。 |